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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“杏福万市-祥和杯”全省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“杏福万市-祥和杯”全省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10-30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5746 次  【打印

  为宣传“富春山居生态万市”、“金色银杏魅力山乡”,打造“田园风情生态镇”,实现“赏杏、吟杏、品杏、知杏”特色休闲游,推荐万市古朴的乡村风光,展示万市新农村、新变化、新风貌、新气象的建设成就。经研究决定,特举办 “杏福万市”全省摄影大展。

  一、 组织机构:

  主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万市镇人民政府、富阳市文联

  承办单位:杭州市摄影家协会、富阳市摄影家协会。

  二、参加对象:

  省内外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

  三、 参赛作品要求:

  1. 以银杏为主题反映万市境内风光、人文、风土人情、百姓生活的摄影作品即可,作品一律10寸,彩色、黑白均可,数码摄影需制作成同规格照片,单幅、组照不限(组照一律四幅,并用胶条粘贴连接),不装裱,不退稿,每幅作品背后须注明作品标题及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讯地址和邮编等(未注明或注明不详者,作自动放弃处理)。曾在富阳市历届 “银杏杯”摄影比赛获奖或入选的作品不得参赛。

  2. 作品请于2013年9月10日前寄送杭州市摄协。杭州市摄影家协会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72号市府综合楼三号楼1411室刘真收。信封上请注明“杏福万市”字样。

  3. 所有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用于展览、出版、宣传报道等,不再支付稿酬、署名。

  4.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(照片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合成、添加和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)。杜绝抄袭、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。作品所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  5. 作者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,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底验证。入选以上作品须提供原始电子文件,规格为长边3000像素以上,单幅原文件3M以上,逾期不提供电子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6. 所有提交作品者,视为同意以上条款。

  四、奖项设置:

  一等奖2幅,奖金5000元,颁发证书;

  二等奖4幅,奖金2000元,颁发证书;

  三等奖6幅,奖金1000元,颁发证书;

  优秀奖60幅,奖金200元,颁发证书,作为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
  等级奖作品要求一半由富阳境外作者获得。

  五、 作品评选:

  本次大赛邀请省、市摄影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评委进行评选,获奖结果将专电专函通知作者。

 

 

主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富阳市万市镇人民政府

富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承办单位:杭州市摄影家协会

富阳市摄影家协会

2012年11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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